
自2023年1月1日开始,加拿大开始实行为期2年的“外国人不可以在加拿大买房”,该法案具体名称叫”Prohibition on the Purchase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Non-Canadians Act” (官网原文点击这里)。在原文中清楚说明:
具体涉及的房产:
- 不超过3个居住单元(居住单元是指带有厨房,卫生间的居住空间)的独立建筑
- 非整栋的公寓或Townhouse
- 任何被认作房产的建筑
因此,这里如果买整栋的(超过3个单元以上)的房产作为租赁或商业运作(酒店等)就不在这个限制范围。
在原文中规定被限制购房的人员是:
- 非加拿大国籍、非永久居留权(PR)以及非原住民
- 未在加拿大联邦或省注册的公司
- 以上两种人控股的加拿大公司
注意,有几种人是不受限制的:
- 加拿大认定的难民或受加拿大移民及难民条例(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)保护的人员。
- 加拿大国籍或永久居留权,或原住民的配偶(即使没有加拿大身份)及同居配偶(按照加拿大法律,需要同居超过12个月,中间没有间断,如有间断,间断时间不可以超过90天)
- 另行规定的人员。
然而加拿大联邦直到2022年12月21日(法令实行10天之前才给出具体补充细则),细则原文点击这里,这里引入了一个暂居居民(Temporary Resident)的概念,暂居居民可以在有限制的条件下买房:
以下人员被认定为暂居居民:
- 过去5年内每年在加拿大居住超过244天的学生,可以拥有不超过50万的一栋住宅单元(注意:两个限制条件:不超过50万,只能买一栋)。
- 工签有效期超过183天(半年)并且在2023年-2024年底之间没有买过房子(在此期间只能购买一套房)
紧跟着另一个问题:原来BC省有一个外国买家税,以及省提名(PNP)提交到了联邦允许买房的规定是否有所改变?
BC 省对于非加拿大居民购买5个地区(大维多利亚,温哥华,Okanagan,Nanaimo,Fraser Valley地区)的房产需要征收的额外外国买家税(Additional Property Tax)(原文点击这里)并没有任何变化,并且该条例并没有和加拿大限制外国人购房的法令有冲突。
同时,对于省提名(PNP)提交到联邦后的人员允许购买一套自住房的限制,BC省也没有修改,按照目前的法律框架,需要首先满足联邦的购房要求,然后才可以购房。
另外,新的细则引入了一个城镇市(Census Metropolitan Area(CMA), Census Agglomeration (CA))的概念, 城市(CMA)需要人口普查数字超过10万(Nanamio,Langford都超过10万),并且有超过5万人居住在核心区(Core),镇(CA)是指人口普查数字超过1万人。
细则规定:对于非城镇市以外的房产是不受限制的。
因此Mill Bay,Shawnagan Lake, Duncan不受此条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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